您好,欢迎访问淮南市电梯安装公司官方网站!
老旧电梯带病运行更换三年无果
广州天河区福莱花园为两栋29层高建筑,自1995年使用至今已超20年,是广州最早一批电梯住宅楼。近两三年来,6台长期服役电梯屡屡上演“惊魂一幕”,两年内总计故障67次。其中一座电梯已不能显示楼层数字,电梯去到哪一层,业主完全靠猜。
为彻底解决电梯安全隐患,更换电梯成最终选择。从2012年6月首次提出至今,整个电梯更换工程历经倡议、成立监管小组、征集供应商、设备选型、财务运作等阶段,已持续3年多时间。“没有业委会,我们首先要向全体业主提出倡议,并经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耗时2年达成共识。成立更换电梯监管小组,耗时4个月。选定供应商,再到筹集电梯款,耗时8个月。”物业经理莫崇燕说,旧梯更换不是难在技术,而是各方利益协商。
2015年11月,就在物管方与电梯公司签订代购和安装合同时,电梯产权登记在谁名下再度因分歧而搁浅。由此,业主与物管矛盾升级,一度导致群体性冲突。在当地政府的介入下,物业公司只得挨家逐户向400多户业主单独签订代购电梯的授权委托书。至今电梯更换仍未解决。
实际上,“福莱花园”事件是我国旧梯更换难现状的典型。记者调查发现,老旧电梯长期带病上岗、超期服役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资金筹集难。记者了解到,更换一部电梯的费用在20万—30万之间,每户业主分担费用在4000元至1万元不等。但在老旧住宅小区,要么没有缴纳物业维修基金,要么维修基金体量较小。广州二沙岛金亚花园黎佩芳等物业经理反映说,为了筹集电梯款他们需要多次上门苦口婆心向业主讨钱,但有些业主始终认为,已经向物业支付了管理费,电梯更换也在服务范畴之内。
二是评估报废难。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曾对部分省市2523台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抽查,有7%的电梯存在较大隐患。由于缺乏强制性的电梯报废标准,我国电梯不仅常常超负荷工作,即使出现安全问题仍然不能报废,国家标准依然缺失。此外,尽管上海、广州、深圳等一些城市已经出台了电梯安全评估规范,但评估完成之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工作,实施细则依然空白。
业主失位 物管错位政府缺位
由于相关机制没有理顺,业主会失位、物管方错位、政府缺位等问题共存,老旧住宅小区长期服役电梯更新换代难。
业委会失位导致小区重大事务决策主体缺失。来自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率的不到50%,运行较好的仅有15%。北京、广州、深圳等房地产市场发展较早的城市业委会成立比例也不到20%。“电梯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是业主的共有财产,由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如果要启动电梯更换工作必须经占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并占三分二以上面积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夏建如表示,这意味着在电梯更换过程中,扮演主角、起主导作用的应当是业主和业委会。但在没有业委会,也没物业管理的情况下,可能连最初的意见征询都无从下手。
业委会失位直接导致物管方错位。不少物业公司负责人认为,物业公司受全体业主选聘专门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电梯日常管理与维修都包含在物业管理范围内,但电梯更换工作不包含。“在福莱花园电梯更换过程中,由于彼此权责利边界不清,物业公司反而被迫承担本该由业委会担负的责任,包括前期发动业主更换电梯、代收代管相关费用以及后期的合同签订工作。”刘一声说。
政府公共职能缺位。实际上,老旧电梯威胁公众人身安全,政府履职理应责无旁贷。按照现行政策法规,街道负责管理业委会日常运作。对于住宅小区,没有业委会的,应指导成立;业委会不能有效工作的,就指导开展工作,政府部门的权责是分明的。但一些街道干部、质监人士却片面强调“物权”,认为旧梯更换是业主和物业的事,属于私权领域,政府无权干涉。一些街道干部把“指导业委会开展工作”抽象化,遇到更换电梯这样的具体事务就坐等“法律授权”。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易波说,成立业委会由民政科负责,指导业委会开展工作由城管科负责,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由谁负责还是一块空白。“在福莱花园旧梯更换过程中,只能以综治维稳的名义介入,为双方搭建协商平台。”广州黄花岗街道综治办主任张育平说,上面没有法律授权,街道介入的身份也很尴尬。
旧梯更换潮亟须引起政府补位
我国电梯保有量达360万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电梯使用大国。伴随着高增长,电梯老化问题也逐年加剧。广东质监人士表示,随着我国城市第一批商品住宅楼进入老化期,电梯更换潮已经到来,亟须政府部门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及时补位。
一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基层干部认为,旧梯更换往往涉及质监、安监、市政、住建、街道等多个部门,亟须理顺各部门职能关系。特别是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职责,以电梯维修更新为契机,促进业委会成立、有效开展工作。
二是出台评估报废标准,制定更换指引细则。业内人士表示,旧梯更换程序复杂,政府应完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体系,加强对超龄服役电梯的风险监测,制定电梯更换相关指引,明确业主、物业等各方权责。广东省物业协会副会长的李永新建议,在旧梯更换中,物业公司应该及时向业主告知电梯运行状态,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请电梯安全评估鉴定,业主则应根据物业公司的建议和评估结果成立临时代表机构,或由业委会履行好相关职责。
三是加快成立业委会。“由于业委会的缺失,电梯更换、停车费、物业费涨价等诸多小区公共事务都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广州盈科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建议,应将成立业委会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将业委会成立数量纳入政府考核中。
© 2017-2018 hngjsc.com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皖ICP备20001868号-1 技术支持:淮南讯网